第二十一章   标准

孩子教育体系中的第一步骤为确立标准。我们把一个标准定义为,「审判或

判断的手段、规定或原则;一个准则,尺度。」一个孩子必须时时清楚他父

母对他所期望的是什么。这一原则适合于每一个处于权威之下的人。在要公

民遵循法律之前,就必须将法律陈述清楚。如果法律没得到清楚地确立,没

得到客观地执行,那每个人就成为他自己的权威,只按他自己的看法去做他

认为是正确的事情。

 

同样,雇主必须为受雇者确立公司的标准,并始终如一地执行这些标准。丈

夫也必须明确地提出自己对妻子的期望。这样,妻子就能够遵守圣经对妻子

服从丈夫的命令了。确立标准是任何一个身处管理地位者的责任,这对于公

正对待被管理者来说也是必要的。本章将描述,父母如何才能为孩子确立标

准,以及这些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圣经关于设立标准的原则十分清楚: 不存在律法,就不存在个人的责任。

罗马书4: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在此,译自希腊文的「刑罚」一词意思是指「刑罚」,所译的「过犯」一词

意思是「违犯一已知标准」。换言之,神指的是,惩罚是违犯一已知律例的

结果;没有律法的地方,就不存在惩罚。

 

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父母必须清楚地向孩子陈述要他们遵从的指示或规定。

设立标准是公正管理的基础。一个孩子有权知道他的父母让或不让他做什么。

基于大人自身的教养、教育以及在生活中的情形不一,家庭与家庭间对孩子

所设立的特别标准也不尽相同。然而,任何有目的的孩子教育的基础应该就

是神赐予人的标准——圣经。

 

父母所拥有的权威是神所赋予的。因此,父母借以控制子女以及用于教导他

们的标准总体来讲应该与神的标准一致。当然,它们绝不应该与神的真道有

冲突。正确的标准将借着神已刻在孩子良心上的标准而得到加强。当父母教

导子女要服从并尊敬他们的管理,要诚实,并要顾及他人的权利和财物时,

孩子的良知会确认那些标准。在正确的孩子教育过程中,孩子的良知会得到

加固。

 

孩子必须理解指示

 

单单向孩子下指示还不够。 父母还需落实孩子既听到又明白了他们的指示。

这有时对于父母来说是困难的,因为他们没法想象孩子的单纯和幼稚。孩子

不愿专注于他感兴趣之外的任何事,并且他对被指示之事的理解力有限,特

别是在他还年幼的时候。

 

父母落实他们的指示可以得到遵从的一种方法是让孩子复述每一指示。父母

可以问孩子: 「我刚才说的是什么?」「那是什么意思?」或「你不服从的

后果是什么?」不必要让一个孩子去赞同一项指示——只要他明白就行。父

母不必向子女解释自己的指示。父母有教导子女的责任,但教导的时间由父

母决定,并且教导的对象只限于已在控制之下的孩子。

 

指示应简捷,特别是给年幼孩子的指示。处于孩子的角度与他讲道理,试图

说服他,这些都是不必要的。「简明扼要」应成为父母的准则。指示应尽可

能直接了当。一旦加进一些不必要的解释,孩子就很容易被搞迷惑。

 

孩子也应该本着正确的态度来领受指示。父母应该教导孩子,使他们以恭敬

并显得愿意照办的方式向给他们的指示作出反应。要孩子应答: 「是的,爸

爸」或「好的,妈妈」来作为他们对父母地位尊重的表示是无不有道理的。

孩子这样的反应也表明他们已领悟了指示,并且对父母是一种礼貌。如果一

个孩子不以正确的态度来接受指示,他就处于悖逆,需要责打。

 

对于年幼小孩来说,责打偶尔也是必要的,用来阻止他们的顽皮,针对情形

建立一个严肃的态度。下面这节经文说明了这一概念:

箴言22: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小孩子常常忙于玩耍,要使他们停下来是不容易的。父母一定要注意不能以

一种不严肃的方式下指示给孩子,或者让孩子认为服从只是一种游戏。一个

好的原则是: 在告知孩子做什么时,要严肃认真。如果一个孩子在受到严肃

警告之后还拒绝安静下来,他愚蠢的举动就须得到控制。

 

与小孩嬉闹无间的父母实际上是助长孩子的愚蠢举动。这并不是说父母不可

以与子女玩耍,而是指父母应该注意自己引发问题的可能性。如果父亲与儿

子在寝室的地毯上玩「骑马」的游戏,这就不是指示他倒垃圾的时候。在给

孩子任何指示之前,玩耍后需要有一段「降温」的时间,让正常的两代人之

间的关系恢复。

 

临睡觉前,不应让孩子激动起来。要他们从欢闹的激动中安静下来,静静躺

在床上,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玩耍本身就应受到控制,以免过火。孩子在玩

耍中不应去做通常不许他做的事。这就要求明智的父母能够意识得到何时中

止玩耍,并且何时是孩子不再尊敬他们权威的开始。

 

标准应包括警告

 

设立标准通常应包括对不顺从要加以刑罚的警告。圣经为我们说明了这一原

则。当神为人设立一个标准时,也包括了要惩罚的警告。例如,神给人不

许谋杀(不管故意或无意)的标准:

 

出埃及记20:13「不可杀人」

但神也警告了人犯谋杀罪的刑罚:

出埃及记21: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利未记及申命记中的一些经节定义了不同程度的谋杀,并进一步陈述了一个

政府应如何实施死刑,也解释了刑罚之必要性的原因。

 

对违犯标准惩罚的警告是公正的。有权威的不应该随意施行惩罚。公义不但

包括为那些应服从的人订立标准,也包括给他们刑罚的警告。在神完全的公

平里,警告人,忽视所赐给人下面这条最重要的标准是要受刑罚的:

 

标准

约翰福音3:36上「信子的人有永生;」

 

刑罚

约翰福音3:36下「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在这一节经文里,神不仅清楚地告诉人得救的标准,并且警告人不顺从就要

受惩罚(也参看帖撒罗尼迦后书1:8,9;启示录20:12-15)。

 

当父母为子女设立标准时,他们应遵从神的榜样。首先,他们应该确定孩子

是否明白对他的要求。其次,他们必须同样确定孩子是否明白他不服从的后

果。这两方面都是设立标准的部分。

 

父母需要应用智慧,去了解他们孩子所能理解的范围。告诉一个从没去过动

物园的孩子,如果他不每天整理他的床就不让他去是愚蠢的。这样的刑罚超

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同样,期望一个小孩子在自己头几次洗澡、刷牙或洗

碗碟就要合乎质量标准是不合乎情理的。换句话说,标准及刑罚两者都必须

适合孩子心智及身体的成熟条件。

 

一个年幼的小孩能够学会立即服从他父母的一些简单命令,比如,「不行」、

「停下来」或「过来」。他也能够懂得他不服从这些简单命令是不可容忍的,

其结果是要受责打。起初,父母可借助于行动去约束孩子,以此来说明他们

的意思。父母可教一个婴孩在换尿布时不要扭动,教一个学步小孩在家不要

碰某些东西,教一个幼孩不玩吃的东西。对命令的故意不服从总要当作悖逆

来对待。

 

大人可借范例或清楚地指点来教导一个标准。为了确定孩子是否理解,可让

他演示教给他的范例或用他自己的话重复指示。在一个孩子完全弄懂父母教

给他的一些事情之前,父母需要多遍重复这些事情。在孩子能真正担负责任

之前,不应该有刑罚。

 

收拾床铺是那种需要先练习才能学会的一个例子。才开始时需要演示,甚至

需要大人的帮助。告诉一个孩子去清扫他的房间并不是在设立一个标准。他

实际上并不知道「清扫」的含义。只有当孩子看到父母所期望的,并具有能

力去满足这个标准时,他才应该担负责任。原则是: 在一个孩子明白了一项

标准并具有能力去实现时,他才对他的举止担负完全的责任。

 

一旦一个孩子有了责任,一开始所设立的刑罚不必太重。孩子没有把床收拾

妥当,对他的刑罚可以是让他重做一遍。如果他仍不尽力去做,对他的刑罚

就要加增。如果孩子玩固地不把事情做好,或甚至完全拒绝去做,他就要受

到责打,完了还得去把事做妥。记住,悖逆只能以责打来处置,而惩罚则是

对违反标准行为所施行的公正刑罚。

 

标准的五种普遍类型

 

设立标准可划分为五种普遍的类型。照重要程度排列,它们是: (1)服从

(做被要求做的事),(2)孝敬(尊敬权威),(3)可靠(实话和行为上

诚实),(4)自制(对事对人自律),及(5)听话(基于对父母的尊敬而

接受他们的告诫)。服从是孩子教育中最为基本的标准,因为教导所有其它

的标准都有赖于它。就是父母开始教导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也首先得去教导

他服从。服从是尊敬权威的基础,并且外在的控制是自制形成之前所要求的。

 

孩子教育中下一个最为重要的标准是要孩子尊敬他的父母。孝敬是孩子对父

母权威地位的妥当尊敬。自然,一个小孩当凭在身量上就会敬畏他的父母。

当父母在必要时借用棍子来要求他服从,他就怀有这种敬畏。最终,他便尊

敬他们地位的权威,并且现在只害怕不服从所要受的惩罚。这种孝敬会使父

母在体能上无法控制一个青少年后仍能影响他。它是孩子接受父母教育的基

础。

 

诚实可靠是接下来最重要的标准,因为这是正直的基础。父母应要求一个孩

子永远诚实。不但不能允许他撒谎,而且他还应言行一致。应教导他,无论

如何他该遵守他的诺言,不应计较个人的代价。就如同圣经的可靠证明神本

身是可以信靠的一样,一个人的话也应该是可靠的。

 

一个孩子也应该在行为上学会诚实。父母应能够相信他们的孩子在没有得到

允许的情况下不会去拿食物或者离开家。父母应该教导孩子,在没有外压的

情况下就能去做所要他做的事。他应该学习对他自己的行为、言词,甚至思

想负责。真正成熟的特征是对自己完全诚实并愿承担个人的责任。对一个人

品质的一个考验是,在他知道没有别人会发觉的情况下他将如何做。言行的

可靠性是诚实品质的显示。

 

第四类标准是那些促进自制的标准。这类标准可分为两方面: 对待他人的行

为以及自律。父母应教导孩子恰当的行为方式。所有的方式都要强调为他人

考虑以及要求孩子不只为自身着想。 一些能够甚至教给年幼小孩的标准是:

不许打断别人的谈话,特别是大人的交谈;控制说话以及其它声响的音量;

尊重他人的隐私; 尊重他人的权力和财物; 就餐方式得当;不与其它孩子

(特别是兄弟姐妹)打吵;要对大人显得尊敬;在各方面男孩要有男孩的样

子,女孩要有女孩的样子。

 

才开始的时候,父母需要通过实施外在的控制来将行为方式灌输给孩子。孩

子天生并不会控制说话的音量或先于自己而为他人着想。在一个孩子真正明

白父母所期望他做的是什么之前,有些行为方式需要演示并多次重复。必须

顾及到孩子满足标准的能力,但八到十岁的孩子应该能够一贯地去履行可接

受的行为。

 

自律包括自我约束及强制自己去做那些不出于他天性选择的事情。应该要求

孩子控制他们生活所有领域中的欲望。每个孩子在某个或更多方面会常常显

得软弱,如不诚实、自私、懒惰、自伤自怜、招惹是非、贪心、与人争辩;

或者顽固不化、不宽恕人、残酷、报复心强;或者对受注意、表扬或放纵情

欲有强烈的欲望。

 

父母应该毫不费力地就能看出每个孩子所具有的性格上的弱点。孩子不愿放

弃的就是那些消极的特点。他似乎不能在这些方面接受教育。他会反抗任何

控制他弱点的努力,但恰恰是在这些方面,父母必须得作出最大的努力。在

此,一个孩子比在他生活的其它方面更需要父母的帮助。如果父母致力于去

克服他们孩子的某种弱点,最终这孩子将会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并学会如何克

服它。要全然征服这些最厉害的弱点,还需要圣灵作工。

 

这通常需要一段时期来达到这一结果。若有父母不断地帮助,这就是每个孩

子克服他某弱点而得胜所需要的时间。对孩子来说,这是走向胜利的时期,

孩子改过的那方面也常常成为他最为坚强的个性品质。例如,一个常撒谎的

孩子变得十分诚实,一个任性的孩子成为自律的好榜样。如果需要多年的严

格管教来帮助孩子战胜他的弱点的话,父母也不应该灰心。坚持到底就会胜

利。

 

父母能够教导孩子自律的某些方面是: 不发脾气;控制号哭;不索要东西或

要求别人注意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只在允许的时候吃允许吃的东西;与别

人分享所拥有之物;对所有财物小心;控制脾气或怒气;控制情绪;立刻遵

从命令。

 

第五类标准是父母下达的所有别的指示。在不同的家庭之间,甚至在一个家

庭的不同孩子之间,这些指示都会有很大的不同。父母应该记住,他们自己

的话就是法令。他们不但有权,而且还有责任去指导他们子女的行为。孩子

在「凡事上」都要服从父母。这包括何时上床睡觉,何时吃及吃什么,怎样

穿着,所许可的外来影响(朋友、娱乐、教会、学校),要求去做的事,也

包括孩子的态度。父母必须注意教育子女,使他们无论是对父母、对神和其

它权威、大人和孩子、学校和工作以及对他们自己都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在父母的帮助之下,就是最不稳定的孩子也会发展出自尊这种态度。应该教

导不稳定的孩子去接受神对他的安排,并让神来塑造他;也应该教导孩子个

人的独特性。他们需要知道,与他人不同——甚至与众不同并没有什么不好。

正确教育孩子的父母的确会养育出与众不同的孩子来;因此,需要预备子女

成为出众的人。

 

父母正是在这类「指导」之中教给孩子生活,尤其关于那些他毫无经验的事

情。以下的指导能够给予尊敬父母的孩子: 男女孩子的关系、婚姻、金钱、

教育、职业可能性、怎样处理好人际关系、知足、照神的话生活。当父母希

望去教导孩子关于生活中超出父母自己控制范围的事情时(例如: 工作),

这些父母就不仅只需要孩子对他们权威的服从和尊重了。在一个孩子遵从这

类指导之前,他必须也要尊敬父母本人。

 

对父母本人的尊敬

 

尊敬可以不针对个人,例如尊重某权威的地位而不考虑处于那位置之人的个

人品质。尊敬也可以给予个人,承认某人的价值。一个人因他的知识、智慧

或他的品质能够得到尊重。

 

作父母的因其地位而当得尊荣。然而,要在教育你的孩子中获得完全的成功,

你必须赢得孩子对你本人的尊敬。换句话说,在子女成长的同时,父母也需

要健全自身的品格。为孩子所敬重的父母不但能在孩子年少时教导他们,而

且还能在他们长大成人之后给他们忠告。

 

尊敬父母的孩子,如果他所受的教育是良善的,那么他将会接受父母的教导

为他成人生活的基础。父母不应期望子女接受他们的偏好,而只要子女接受

他们所教导的标准就行了。十三岁以上的孩子应该开始被允许表示他们个人

对食物、穿着、职业、艺术等的喜厌,除非他们的选择直接违背神的道。父

母应当允许子女通过青年期几年的时间确定下自己的特点,逐渐发展他自己

的个性。

 

不当做什么

 

父母在设立标准的过程中,应避免几个消极因素。要避免的一件事情是将孩

子互相比较。孩子各有自己的长短。以一个孩子的长处去羞辱另一个孩子是

不公平的。运用这种方法的父母并不是在教育孩子。

 

另一件要避免的事是,不去执行已说过的对不顺从的惩罚。必须始终坚持标

准,使其公正有效。当一个孩子实际违反一项标准时,父母有一种倾向,就

是回避惩罚的不愉快。他们会很容易说,「如果你再那样,我就真的会惩罚

你」。给一个孩子不止一次的机会去违反一项已树立好的标准是不公平的。

法律体系不能只建立在随意的基础之上。一个孩子必须意识到,每一个不顺

从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

 

有时父母不愿去惩罚,因为他们原来所说的刑罚过重。刑罚应该总是与标准

相适。在设立刑罚时,父母需要常识。对于重复的冒犯,要不断加重刑罚,

直致对故意不顺从进行责打。在下指示时,父母必须坚定。懦弱无力的领导

得不到尊重。不坚定的命令得不到遵从。孩子不会遵从咕喃「噢,桑尼,我

希望你在意」的父母。

 

也许一个大人对一个孩子所能做的最糟的事情就是惹他怒,或者小看或取笑

他,使他泄气。这类间接的方法只会激怒一个孩子,而不会使他受到教育。

在被适当的责打时,孩子也许会对父母怒火中烧,甚至会叫道 「我恨你」

(当然这是不可容忍的),但我们不是在讨论正确的孩子教育所导致的愤怒。

神命令父母不要以言词来招惹他们的孩子。

 

歌罗西书3:21「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以弗所书6:4上「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

 

译自希腊语的 「惹」一词在歌罗西书3章21节中的意思是 「在一种消极的

意义上引起怨恨、激怒、刺激、挑动。」 以辱骂招惹孩子的父亲是在激怒

孩子。大人试图运用刻薄的话来给一个孩子施压是软弱和不坚定领导的表现。

 

父母曾说过类似下面的话: 「愚蠢的东西,你就不能正确地做任何事吗」,

「我想你一辈子也不会」,「我真不知道拿你怎么办,你是如此的糟糕」或

「你绝不会有出息」。这类态度是大人受挫折的结果,除了挫伤孩子并使孩

子泄气之外于事无补。如果权威受到挫折,孩子也会毫无疑问地受挫。一个

孩子于大人的这种对待毫无防范;由于没有明确的指导可以遵从,他也不知

作什么才好。悲剧性的结果是使他内心不平或者导致他自视无用。



以弗所书6章4节译自希腊语的 「惹」一字不同于用在歌罗西书3章21节中的

「惹」一字,其意思是「使某人生气至极」。刺伤孩子的父母可能会导致孩

子离家出走。一些孩子对受辱骂的反应是变得消沉丧气,而另外一些孩子的

反应则是不可抑制的愤怒。读了本书之后,父母就不应再有理由再感到灰心,

再以伤人的话来对待孩子了。知道如何正确地教育孩子使父母不再有灰心,

也不再没有辱骂孩子的理由。指出孩子不顺从的错误是必要的,这一点在关

于责备的一章中将得到解释;然而,这应当是对孩子教育过程中的一个客观

步骤,而非一种想通过羞辱孩子来促使他行为端正的暗中努力。

 

请注意,圣经的这两条诫命都是针对做父亲的。一种解释是,作为一家之主

的父亲是首要权威,对正确教育子女担负着最大的责任。虽然做母亲的对孩

子实施大部分实际的教育,但做父亲的仍要负责。

 

在对孩子教育过程中这一最为重要的步骤有了全面的理解之后,父母应该发

现其余部分十分容易理解。当父母知道如何正确设立标准,并在必要时愿将

孩子置于控制之下时,他们就正在走向成为成功父母的路上了。在学习其它

步骤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本章的内容。

 

设立标准——概要

 

· 标准是人必须遵守的条例或法律。


· 在那些应遵循标准的人能够承担责任去遵守它们之前,这些标准必须先被

  设立,传达清楚。


· 父母必须确切地教导他们对孩子的期望是什么。


· 由于父母的权柄是神所赋予的,他们所设立的标准在总的方面来说应该与

  神的标准相符。


· 父母必须落实孩子听见并明白他们的指示。要求孩子认可指示,甚至要求

  复述指示,这可以保证孩子接受和理解指示。


· 不必让一个孩子同意你所设的标准,只要他理解就行。


· 指示应该简单明了,特别是对年幼小孩来说更应如此。


· 应该要求孩子以一种恭敬和愿意服从的态度来领受指示。


· 父母在下指示时不可与孩子戏耍;在戏耍时下指示会破坏孩子对父母权威

  的尊敬。


· 设立标准也应包括对不顺从施予刑罚的警告。


· 刑罚总应与标准相符,并且当是孩子所能理解的。


· 许多标准的教导须在一段时间内借助于演示。


· 只有当一个孩子明白并具有力量去遵守一项标准之后,他才应该为自己的

  所做所为负全责。


· 服从是一个孩子所要学习的主要标准;对其它所有标准的教导都有赖于一

  个孩子的顺服。


· 孝敬父母,或者尊敬他们管理的权利,是孩子要学习的第二个重要标准。


· 孝敬是坚定而公正管教的自然结果。


· 教育一个孩子言行诚实可信是塑造一种品质。学会对自己的思想、言行负

  责是成熟的标志。


· 下一个所要教导孩子最重要的标准是自制;这包括恰当的个人行为以及自

  律。


· 教导孩子恰当的行为包括,教导他们行事之前为他人着想以及男女之间性

  别上的差异。


· 自律是迫使自己去做那些并非出于本性选择所做的事情。


· 每个孩子都有优点和弱点。正是在孩子的这些软弱方面,父母最有必要藉

  着控制来帮助孩子得胜。


· 父母要教导子女的最后标准包括自己家庭的所有指示。


· 一般的指示包括父母决定孩子的睡觉时间、穿作、清洁、饮食、职责、教

  育、娱乐、同伴、教会以及孩子的态度。


· 一般的指示也包括对孩子少年之后生活的警戒和忠告。只有那些尊敬他们

  父母本人的孩子才会接受这些指示。


· 父母不必去赢得孩子对他们地位的尊敬,但对个人的尊敬是必须被赢得的。

  为得到孩子对父母个人的尊敬,父母必须塑造一种可贵的品质。


· 父母不应对他们十多岁的孩子施加过多的影响,而要让他们在神之道的范

  围内发展他们自己的爱好。


· 父母绝不可不适宜地将孩子互相比较。并且必须始终执行所有已确立的标

  准。


· 父母不可以言词激怒他们的孩子,或小看他使他灰心丧气。

 

设立并始终如一地执行优秀标准的父母会从他们儿女身上蒙受大大的祝福。

成功父母所得到的回报比大多数其它人类努力的回报大得多。一个当好母亲

和妻子的女人能得到巨大的满足。一位父亲不但能从他受到良好教育的后代

身上获得内心的喜悦,而且由于他妻子无私奉献的结果,他也能够在孩子不

在身边之后深情地爱着他的妻子。以下的经文是关于父母所得的祝福:

 

箴言10:1上「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


箴言23:24,25「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你

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箴言29:17「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


箴言31:28「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

 

在标准的基础建立之后,父母就可进入下一个步骤,即在孩子没有遵守这些

标准的情况下确定如何去做。假如孩子总是一贯顺从,在孩子教育中就不需

要有任何进一步的措施了。然而,要指望甚至最温顺的孩子任何时候都能顺

从是不可能的。责打并非是唯一对付每次不顺从的方式。请记住,只有当一

个孩子故意拒绝你的权威而不顺从时,责打才是必要的。下章要阐述的是,

当你的孩子并非出于悖逆而不顺从时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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